犯故意杀人罪 原辽宁省人大代表侯建军一审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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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2:17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沈阳5月13日电(记者于力、马环宇)13日上午,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辽宁省人大代表侯建军杀人案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侯建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侯建军于2005年3月28日凌晨3时许,酒后驾驶辽D19995号现代牌吉普车,行至抚顺市新抚区东一路抚顺市长途客车站门前公路时,因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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