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不许再留“尾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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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2:29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李贤实习生周瑾)以往道路建成后,一些道路两侧往往能看到拆迁的“尾巴”,有的该拆迁的没拆迁,有的还存在残垣断壁等脏乱景象,严重影响市容环境质量。今年本市将对上述情况进行整治。 今后道路两侧拆迁必须依据拆迁图进行,凡未到位的部位,一律拆除到位;沿街拆迁裸露的建筑立面要整修美观,与相邻建筑物格调、色泽相协调;扩拆的路外地块要修筑围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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