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建军一审被判死刑(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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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4:3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 13日上午,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辽宁省人大代表侯建军杀人案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侯建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人亲属154970元。 事件 被告铁了心要撞受害人 庭审公诉书指出,被告人侯建军于2005年3月28日凌晨3时许,酒后驾驶辽D-19995号现代牌吉普车,行至抚顺市新抚区东一路抚顺市长途客车站门前公路时,因汽车的左侧倒车镜将行人裘吉刮碰,倒车镜玻璃片被刮掉,侯建军遂下车与裘吉发生争执、撕扯。裘吉先跑向抚顺大酒店门前的人行道,侯建军便驾车追撵至抚顺大酒店门前的人行道西出口,裘吉见状,转身跑向抚顺百货大楼正门门前的休闲广场上,侯建军随后掉转车头继续追撵,并越过路边石,从行人通道口冲入该广场,将被害人裘吉撞倒,后逃离现场。裘吉被撞倒后死亡。 经法医鉴定:裘吉系因头部与钝性物体相互作用导致颅脑损伤,又引起血液吸入性窒息死亡。被告人侯建军于作案当日早8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鉴定 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 抚顺市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表明,侯建军静脉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浓度为每百毫升43.00毫克,血液中未检出常见毒品成分。警方的情况说明等证据能够证实侯建军是自动投案。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侯建军犯故意杀人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意见经查属实,应予采纳。 供述 撞人前曾找小姐喝酒 被告人侯建军供述,2005年3月27日晚,他同几个朋友到某歌舞厅VIP贵宾包房玩,每人还找一个小姐陪玩,当晚喝了不少酒。侯建军辩称,在他与裘吉的抓扯中是裘先向其头部打了一拳,导致他驱车追撵裘吉,由于来不及刹车将裘吉撞倒。 索赔 200万精神赔偿被驳回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侯建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侯建军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宝琴经济损失人民币154970元。经查,蔡宝琴所提精神损害赔偿费200万元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作案工具现代牌吉普车一辆,依法予以没收。 律师 侯建军决定提出上诉 侯建军的辩护律师则认为,一审判决结果问题很多。忽视了被害人打人在先的事实;就杀人是否“故意”的问题上,现场光线较暗、被告人是开车围堵不是追撵、障碍物对驾车人视线的干扰等因素都未被考虑;在被告人认罪问题上,被告人是自首而不仅是投案。辩护人透露,侯建军已决定上诉。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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