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为吸引高级人才作出奖励规定 每年最高奖额三十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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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5:14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新华社消息:北京市正式出台关于吸引高级人才的奖励管理规定,以下6大类人才每年可获最高30万元的奖金。 被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世界500强中的境外公司在京投资的企业及世界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在京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连续2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被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聘用连续2年以上且年薪10万元(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被北京科技研究开发机构聘用,连续2年以上担任主任或相当职务且年薪10万元(含)以上的人员; 被来京投资企业聘用,连续2年以上担任常务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及担任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的人员; 被来京金融企业聘用,连续2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人员; 在京国际、国内文化艺术名人、名家和民族传统艺术专家、体育明星、优秀教练员及杰出文化艺术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