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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追撞致人死 侯建军已决定向辽宁省高院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4日17:3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据新华社电 昨天上午,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辽宁省人大代表侯建军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侯建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侯建军于2005年3月28日凌晨3时许,酒后驾驶辽D-19995号现代牌吉普车,因汽车的左侧倒车镜将行人裘吉刮碰,侯建军下车与裘吉发生争执、撕扯。裘吉跑向人行道,侯建军便驾车追赶,直至将被害人裘吉撞倒后逃离。裘吉被撞倒后死亡(本报中国新闻版曾作报道)。被告人侯建军于作案当日早8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认
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侯建军犯故意杀人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意见经查属实,应予采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宝琴所提由被告人侯建军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各种经济损失总计人民币2154970元的诉讼请求中,经查,所提精神损害赔偿费200万元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所提丧葬费、解剖费、死亡补偿费等总计人民币154970元的请求项目及数额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由被告人侯建军赔偿。据被告辩护人透露,侯建军已决定向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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