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院被“征用”变成垃圾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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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00:52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包记者)近日,普兰店市古城路10号、12号、14号楼的88户居民联名向本报反映他们遇到的一件烦心事。他们说,2001年该市城建部门曾准备将他们所居住的几座楼中间的四合院改造成有花坛的花园式庭院,让他们高兴不已,但没等开工却被告知该四合院属于一位开发商所有。紧接着,该开发商在院内修起了大墙,这不仅使居民们失去了活动场所,更烦心的是大墙内逐渐成了垃圾场,不仅污染周围楼上居民的视线,也造成臭气四溢,家家不敢开窗。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现场,见到在3栋楼中间是一个约为3000多平方米的四合院,在院子的中间果然有一个被大墙套起的占地2000多平方米的院中院。记者站在一栋楼房的3层向院中望去,只见里面不仅堆着不少碎砖烂瓦,且杂草丛生、垃圾遍地。一位居民说,她在家中每天都能够看到老鼠在大墙内跑。她说,家里的3个窗户都在院子这一侧,自从院里成了垃圾场,她家就再也没有开过窗户。一位青年说,这个院中院不仅恶化了他们的生活环境,也使他对居住安全多了一份担心。由于在院中套起了大墙,使得消防救火通道变窄,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这个院中院到底是什么人建的?是否合法?带着居民们的疑虑,记者采访了普兰店市城建局局长孙兆友。孙兆友介绍,据他了解,古城路10号院中的大墙的确引起了居民们的不满,但那块地是被有关部门批出去的。他帮记者联系到普兰店市规划土地局副局长张德军。张德军介绍,这个庭院在盖周围的楼房时就被开发商征用,为动迁花过钱。但由于周围楼房盖起后,这块地根本就没有条件再盖房子,所以该局不批准开发商在此盖房。去年普兰店市政府准备将这个庭院建成公园,开发商便在这里套了大墙,占住了这个地方。他表示:“这是个历史遗留问题,目前要解决很难,这块地的确是属于开发商的,人家要套墙也没法管。”记者:“难道就没有解决的办法?”张德军坦言:“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即政府拿钱将这块地买回来。”但他又表示,由于资金的原因,解决很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