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为人父母的权力底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03:12 新晚报

  刘显东

  父爱如山,这山既可能是伟大坚实,也可能是沉重如山。在深圳,一个叫马献青的人,他作为父亲的表现欲、权力欲在儿子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带着孩子在街头为自己征婚,策划“影楼卖孩子”,现在发展到要孩子到公共场所赤裸以“练胆量”。

  面对社会的质疑,他居然还再三强调是出于父亲对孩子的爱。他那如山的“父爱”成为孩子难以承受的重荷,在现代法治视角下,已经是一种非法的侵犯。爱心不能成为伤害孩子、侵犯孩子尊严和权利的借口,孩子更不是父母自我实现的工具。

  法制社会不容许任何特权。家庭中父母与孩子之间,也应该权责分明。作为拥有监护权的父母,当然有权约束孩子。可是,这约束的权力也是非常有限的,不能体罚,不能强迫孩子做损害孩子尊严或身体健康的事情,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孩子身上。社会不能容忍恶意的虐待行为,也不能容忍那些以爱为借口的伤害和侵犯,这同样是虐待!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夏日风情
夏日风情精彩图铃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