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解放碑 空中飞痰落头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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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06:56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任然 实习记者 王宇)昨日,家住江北区金紫山某小区的张女士打来电话称,自己家的花园一直“命运多舛”,因为楼上的居民简直把下面当垃圾站了,蔬菜叶、烟头、茶水都直接往下倒,为此张女士还专门为花园搭了个棚子。 据市民反映,在单体楼中高空抛物、乱丢垃圾简直成了典型的城市污点。其实,将垃圾收在袋里,放到特定地方就会有人收走。本报温情提示:请您手下留情,不要因为陋习毁
案例一 抛烟头险酿火灾 据巴南区典雅花园81岁的何心睿老人介绍,近日不知是楼上哪个邻居,将一个燃着的烟头扔了下来,落到了老人住房的遮雨篷上将篷布烧出了一个大洞,幸亏发现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而他的一个邻居比他还惨,曾有过篷布被烧着的经历。 案例二 空中飞痰落头上 5月2日上午,西南政法大学大二学生小杨和姐姐路过解放碑新华路,突然从路边住宅楼一窗口飞出一个东西,落在小杨头顶,抬手一摸,居然是一口痰,“太恶心了,当天回家我洗了5次头!”小杨顿时被倒足了胃口,姐弟俩及众人抬头张望,但什么也没看见。 案例三 居民楼下粪花溅 5月3日下午4时,胡先生一行4人路过渝北两路龙升街一居民楼时,有人直接从楼上倒下粪便,当即“粪花四溅”,恶臭的粪便溅了他们一身。胡与妻子的后背、前胸、手上及鞋上都沾着粪便,“太恶心了!”胡十分气愤。等胡先生抬起头,想看看这是谁干的“好事”时,八层高的居民楼不见一个人影。 相关规定:乱丢垃圾将受罚 根据4月1日起施行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居民生活垃圾应按规定,到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也不得在运输中沿途丢弃、遗撒。否则,可能受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