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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首家抄表公司在兰州试点抄表催费业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09:35 兰州晨报

  5月12日,兰州供电公司东岗分公司聘用的抄表员,手持抄表机走街串户,开始了五月份的抄表工作。此举标志着经过一年多的酝酿、磋商和调研,甘肃首家抄表公司在兰州供电公司东岗分公司正式开始试点,开始了抄表催费业务。

  东岗成立首家抄表公司(小标)

  随着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的实施,兰州供电公司的直抄客户数量剧增,特别是东岗供电分公司现有直抄客户64000户,报装客户增长较快,近三年累计增加1.7万户,发展空间十分大 。在这一新的形势下,为了不因用户猛增,而使得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打折,同时,也为了加强用电管理,减员增效,4月8日,兰州供电公司结合兰州地区用户居住特点、地理条件和公司实际,派有关专业人员赴宁夏、浙江、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兄弟单位学习取经,决定开始推行。2005年年初,兰州供电局东岗供电分公司就积极运作,加快了成立抄表公司的步伐,选定东岗供电公司为试点单位,重新拟订了用电管理、供电运行方案,5月12日,正式挂牌运营。

  更有利于提供优质服务(小标)

  记者了解到,成立抄表公司后,供电分公司的所有抄表员将集中到抄表公司统一管理,从5月份开始将所有客户抄收催费工作全面交由成立的抄表公司进行操作。据了解,此次成立的抄表公司的员工除部分为正式工外,其余抄表员均由抄表公司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同时制定了严格的抄表员考核实施细则,依据《电力法》、有关人事制度和国家电网公司新出台的三个“十条”服务标准,按照“四定”(定程序、定日期、定人员、定任务)和“四率”(实抄率、准确率、实收率、上缴率)等工作标准,对抄表员定期进行考核,对达不到工作要求的抄表员予以解聘。本报记者罗社宏通讯员高卫 赵多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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