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促进旅游业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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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11:06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李茗实习生姚丁香)放宽旅游投资准入条件,给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减免相关税费,我市日前出台的《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鼓励和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发展。放宽旅游投资准入条件 《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提出,要积极争取中央国债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引导金融资金增加对旅游开发的投入。以旅游交通基础项目为重点,积极
我市还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旅游企业的各种收费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增加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贷款的财政贴息,对生产出口创汇旅游商品的企业实行小额担保。对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旅游企业,在2010年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旅游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按实计入管理费,旅游商品生产企业的技术开发费用比上一年度实际发生额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拍卖旅游资源经营权 《决定》还提出,要通过改组、改制、资产重组等形式,组建专业化的旅行社集团、旅游饭店集团、旅游汽车公司,积极引进中外合资合作旅行社,促进旅游企业向市场化、规模化、品牌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积极探索将旅游资源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符合条件的可以转让或拍卖经营权。支持旅游企业上市融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