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被判三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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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11:2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湘潭讯本报去年7月15日以《矿难牵动省长心》为题,报道了湘潭县谭家山镇双扶煤矿矿难。昨日。记者从湘潭县人民法院获悉,湘潭县人民法院以重大事故责任罪,判处该县双扶煤矿矿长唐跃衡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 2004年7月14日7时许,双扶煤矿矿工唐湘红违章操作,导致井下起火,造成10名矿工死亡,21名矿工不同程度受伤。
唐跃衡既是该矿矿长,又是12个合股人之一。该矿不执行安监部门下达的停产指令,违法组织生产,井下电器无三大保护,井下未采用阻燃电缆、无提升信号装置及通讯设备;超深开采,事故隐患重重,唐跃衡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案发后,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得到及时赔偿,依法对责任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便作出了上述判决。 作者:刘炬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