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出租车计价器检定收费一年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11:2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讯 昨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计量检定收费作出部署。

  通知规定,出租汽车计价器的检定收费标准2005年、2006年、2007年分别按每台次不超过80元、90元、100元执行。各级计量检定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计量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开展计量检定工作,不得随意调整检定周期、增加检定频次。对出租汽车计价器的检定收费一
年一次,燃油加油机检定收费在一年中最多两次。不得向农民、城镇居民收取水表、电能表、燃气表和热能表的检定费用。此外,计量检定机构对工作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由于检定机构的原因拖延检定期限的,检定机构应当按照送检单位的要求,及时安排检定,并免收检定费。给送检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依规赔偿。

  作者:章盛莉

  (来源:长沙晚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夏日风情
夏日风情精彩图铃
母 亲 节
温馨祝福送给母亲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