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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间谍”频酿偷艺纷争 专家称:菜肴尚无专利可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11:35 黑龙江日报

  近日,哈市某西餐厅服务员到另一西餐馆买“外卖”,被疑偷学该店菜品做法,已付钱的“外卖”被对方强行拿回,就此产生纠纷,甚至因动手惊动了警方,看似寻常的纠纷背后,却引出了时下餐饮业一个不公开的秘密——“偷艺”。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同行之间互相品菜、暗插“卧底”等“偷艺”行为在我省一些餐饮店家中屡见不鲜,一些特色店都因遭同行“克隆”制造低价位生存遇困。而对此有关专家表示,菜肴没有专利权,因此对餐饮业同行的“偷艺”行为尚无法鉴定——

  被疑“偷艺” 买“外卖”起争执

  4月27日,记者来到位于哈市道里区的某西餐厅,据当事人服务员张娟(化名)介绍,4月4日16时左右,她和其他3名女服务员及2名男店员下早班,便约定回宿舍聚餐,由她到附近的另一家西餐馆买“外卖”带回寝室吃。

  “当天我点了6个菜,付了85元的菜钱,就在店里等着做好拿走。这时,该餐厅经理张亮(化名)就反复地问我买给谁吃、去哪儿吃等问题,等打好包我要带走时,他还执意要送我,正好其余3名女服务员来找我,他跟随我们回了寝室,在那儿他看见了我们两个男店员后,便把‘外卖’抢了回去,我们起身就追,在路上他反复地骂我们,说我们是来‘偷艺’的。”张娟说。

  据张娟介绍,她们向张亮索要买“外卖”的85元钱,在要钱过程中,与餐厅的人产生争执,并有人受伤。随后,她们报案到哈市公安局道里分局通江街派出所,之后去哈市公安医院验伤。记者在“验伤报告”上看到,4人的初步诊断为,均有不同程度的软组织挫伤,原因待查。

  当事人李楠(化名)对记者说:“我们买‘外卖’是付了钱的,所以我们怎么处理都行,这是我们的权利,店家根本无权干涉,更不能将卖出的饭菜又强行抢回。虽说我们是西餐厅的服务员,但是我们也可以到其他饭店购买食物,而且当天我们买‘外卖’完全是为了聚餐,根本不是‘偷艺’,所以我们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月28日,记者来到事发的哈市某西餐厅,找到了该店经理张亮。据他介绍,事发当天下午,他看见一个女孩来买“外卖”,顺便问了一句是买给谁的。对方说是买给生病母亲的,因为母亲爱吃。怕对方一个人拿不过来,他就要帮助对方送回家。该女孩打电话约来3个女孩,说几个人完全可以自己拿走,从她们的谈吐和外表看,他觉得她们并不像消费者。张亮说:“因为以前发现过几次同行偷偷来我们店品菜、模仿做法的事,所以我就起了疑心,就一直跟随她们到家,我看见开门的就是某西餐厅的两名厨师。我便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将‘外卖’抢了回去,直接拿回了餐厅。随后几个女孩找到餐厅,与餐厅里的人发生了口角,但并没有人打伤她们,至于伤是从哪儿来的不知道。”

  当日10时左右,记者来到通江街派出所,据负责处理此案的民警孙洪海讲,张亮不承认打人,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餐饮“偷艺”屡见不鲜

  抛开这一事件的是非不论,它所牵涉的“偷艺”行为话题倒是在哈市餐饮业日渐凸现。近日,记者在走访了哈市的一些餐饮店后了解到,餐馆新开张,同行前去品菜;谁家特色菜经营红火,就派人进驻做小工学习……其实在我省餐饮业中,同行间的“偷艺”行为已经成了餐饮业的“通病”。

  4月29日,记者从省餐饮协会了解到这样的事例:前两年哈市第一家“开封灌汤包”店开业后,生意特别火,因此吸引了很多同行前去品尝,于是“山东灌汤包”、“上海灌汤包”纷纷亮相,一个月内哈市创下了14家灌汤包饭店新开业的记录,那时哈市大街小巷的灌汤包店比比皆是。数量多、包子质量不正宗、相互压价,随后出现了灌汤包业的迅速亏损,许多店家又纷纷转行,如今市民很少再见到灌汤包的店面了。

  省餐饮协会秘书长任家常对记者说:“哈市灌汤包事件就折射出了餐饮业‘偷艺’的现象。由于餐饮行业竞争残酷,一些经营不善、客源少的饭店经常暗地派人到比较火的饭店‘卧底’,或应征厨房小工,或作为顾客光顾,但目的就是‘照葫芦画瓢’把技巧学到手,然后回到自己店里,推出相似甚至相同的菜品,再以低价位争揽客源,其实这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造成了餐饮业发展的混乱。最近我们餐饮协会还接到投诉,我省新引进菜品‘豆捞’和‘铁锅炖鱼’也遇到了被同行‘偷艺’的情况。”

  据了解,去年10月份,我省第一家铁锅炖鱼店在哈市开业,但短短1个月,哈市就相继新开业了20多家以铁锅炖鱼为主的特色店。4月29日,作为始作俑者的这家铁锅炖鱼店董事长刘文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在开店之前,我们事先在黑龙江地区作了调查,餐饮业完全没有该菜品,所以我们是第一家店,但开业没多久就有类似的店出现了,除了饭店名字不同,店内的装饰、盛菜的盆碗、服务员的穿戴等都和我们店一样。我曾经到他们的店考察过,如果没在我们店吃过十次八次炖鱼的人,肯定不能模仿得这么像。为了自我保护,目前我已到工商部门进行了特色菜品名称的商标注册,防止别人滥用我们的特色菜品名称。虽然表面上可以制止住被‘偷袭’的行为,但形式上还是难已控制。”

  拿钱找厨师买秘方,招来的小工干几天就“叛逃”到附近的饭店成了领班;老板领着自己的厨师来吃,吃不出来就打包带走;“好心”同行给店里介绍服务员,但人来了就天天研究这菜是怎么做的……花样百出的“偷艺”行为令人防不胜防,如今,哈市“豆捞”这一特色菜也同样面临着被同行“偷艺”、经营遭遇窘境的状况。

  据称是首家引进“豆捞”的一位店主对记者说:“看到哈市火锅业几年始终不变的几种涮品,2003年9月,我们率先引进了‘豆捞’特色涮品,开业几个月,该涮品很受欢迎。但转眼也成了同行偷学的重点。现在哈市的火锅店,几乎都有了‘豆捞’,而且价钱比我们低了一半。虽然他们做的形式上与我们相似,但口味上差别还是很大的。我们几次反映到管理部门,希望能规范该菜品的质量,以防止恶性竞争。”

  餐饮“间谍”自述“偷艺”经历

  餐饮业同行间的“偷艺”行为,造成了不良竞争,因此一些人认为此举是不道德行为。省餐饮协会副会长孙宇说:“比如发明创造,他人擅自使用是违法的。菜品也一样,明明是人家独创的,他却派人去偷学厨艺,然后变成自己的,方法不正当,行为也不道德。”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偷艺”在实际生活中也成为很多人成功的捷径。

  李刚(化名)是哈市道里区新阳路上一家酒店的厨师长,当记者提出让他对“偷艺”行为发表意见时,他笑着说:“做厨师当然要有特色绝技,但别人不会教给你,就要自己偷着学,我不偷着学也不会有现在的职位。”李刚向记者透露了之所以能升级为厨师长还得益于一次“偷艺”的经历:“当时哈市水煮鱼很火,为了能掌握做法,我被经理安排到一家水煮鱼专营店‘卧底’做切墩,在经过3个月的工作后,我摸清了水煮鱼的基本配料,于是我辞职回到原来的店里专门烹饪水煮鱼,并研究出有自己特色的水煮鱼,我也因此升任为厨师长。”

  “‘偷艺’是很正常的事情,木匠、厨师、捏泥人等手艺活都是学徒式的,但说是学徒,没有人会教你,都是偷着学。我以前在哈市一家火锅店做杂工,偷了几包火锅汤料后,我辞职又到另一家火锅店工作,然后又偷了些火锅底料,我前后在5家火锅店工作,后来终于弄清了配料里面的东西和蘸料的调制,就自己开了个火锅店,现在已经有两家分店了。”哈市某四川火锅店李总经理的成功完全得益于偷艺的成果。他向记者表示,为了能让自己的店立于不败,火锅业内有什么特色品推出,他会亲自领着厨师去品尝,必要时也会派人去对方店里偷着学习,如果是正大光明地去学,对方肯定不会同意,所以餐饮界的这种“偷艺”完全是必要的经营策略。

  专家:商家要作好自我保护

  开店做生意,只要人家花钱,谁来都得服务,所以饭店对“偷艺”是防不胜防。

  省餐饮协会副会长孙宇说:“谁说我家的菜是从你家学来的,因没有鉴定的标准,无法认定菜品的真正归属人是谁,所以界定‘偷艺’的行为也很难。这也造成‘偷艺’在餐饮界的存在空间。”

  哈尔滨商业大学旅游烹饪学院教授郑昌江则指出:“菜肴本身没有专利性,没有专利权,所以别人偷着学做不违法。比如商家派服务员到另一个店偷学特殊配料和菜肴,虽然道德上不通,但行为不违法。也就是说,任何新菜肴的推出,任何人都可以模仿制作出售。所以为了避免自己的特色菜被偷艺,商家首先要有保护意识,保护好自己菜肴的秘方,控制好人员流失,管理好厨房重地等。”

  “餐饮业一些菜肴技术含量相对较低,表面上品不出准确做法,但行内人看一遍也许就能学个差不多。因此,‘偷艺’的行为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个人行为,纯为学厨艺,然后自己开店;另一种是企业行为,有意识地派人去学东西。两者的目的不同、目标不一样,但同样会造成不正当竞争和市场无序发展。一款菜品是厨师综合技术的展现,偷艺学的也只是表面的东西,就像锅包肉很多人都会做,但却有好坏之分,所以要求店家保持住自己的特色,不能别人半价出售,自己的质量也缩水。而且面对‘偷艺’,商家要有防备,采取措施,才不会被‘偷艺’,比如不断创新菜肴,经常研制特色菜肴,常换常新,才不容易被模仿。”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副处长安红宝对此发表了自己的见解。(生活报)

  作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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