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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关注“三农”问题 就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11:35 黑龙江日报

  新闻背景

  4月11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分别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宗璋、张成义等带队,分赴哈尔滨、齐齐哈尔、佳木斯、绥化四个市及部分国营农场,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农业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等进行了视察。人大代表们特别就长期困扰我省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问题一:粮食直接补贴实行的是“有税有补,无税不补”的政策,使部分种粮户和国营农、牧场职工虽交了费用,但没有享受到直补政策;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过小数额少,而且省里规定主要用于建立农机股份合作社,农机大户购置大型农机具很难得到补贴。

  建议:省政府要积极向国家反映我省情况,争取把没有得到补贴的耕地纳入补贴范围。要根据我省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基地建设的实际需要,重点支持大型农机具更新改造,增加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数额,完善补贴方式。在集中补贴农机股份合作组织的同时,增加对农机大户购置大型农机具的补贴。

  问题二:“人地矛盾”突出,出现了“老人有地、新人无地,死人有地、活人无地”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稳定。

  建议:对于无地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承包机动地、鼓励农民外出打工等方式予以解决。对于因征地失去耕地的农民,要确保他们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创造条件,帮助无地和失地农民解决生活困难。省人大常委会也要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

  问题三:据视察的四个市估算,乡村债务总数已达到124.8亿元,乡级平均债务567万元,村级平均债务82.6万元,最多的乡、村债务分别达到4000多万元和800多万元。致使债主盈门,少数乡村基层干部甚至不愿意再继续干下去,“三农”工作受到了严重影响。

  建议:省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乡村债务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对政策性因素造成的欠各级财政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债务,应建议国家参照国有企业核呆、剥离债务的办法进行豁免或剥离。各级财政也应不断加大对乡村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帮助乡村逐步化解债务。

  问题四:由于没有明确的操作依据和办法,“一事一议”难操作,各地普遍遇到了“会难开、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的问题,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受到了很大影响。

  建议:积极总结推广通过“一事一议”兴办农村公益事业的典型经验,指导和帮助基层干部提高工作能力及服务水平,广大基层干部要做好农民的教育引导工作,让他们认识到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关系到每户农民的切身利益,切实提高“一事一议”的质量和效率,积极组织农民兴办农村公益事业。

  问题五:目前负责为农民提供贷款的只有农村信用社,信用社去年刚刚进行增资扩股,规模小,资金少,难以满足农民发展生产的需要,而且信用社贷款周期不到一年。除种粮农民可以得到少数贷款外,从事畜牧养殖及其他生产经营周期较长产业的农民,很难得到贷款。

  建议:要增加农村贷款渠道,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要开展农村贷款业务。农村信用社要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增资扩股,增加信贷规模,同时要加强管理,活化不良贷款,提高服务水平,扩大贷款范围,延长贷款期限,使农民无论种粮还是从事其他经营,都能贷到款。

  问题六:据四个市测算,去年和今年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都达到了20%30%,每亩生产成本两年共增加50多元,农民从政策上得到的实惠已基本被抵消,农民对此反映强烈。

  建议:国家进一步采取措施,从源头上遏制农业生产资料涨价。各级工商、质量监督、物价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平抑市场价格、减少流通领域垄断经营的具体措施,制止滥涨价,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害农行为。(黑龙江日报)

  作者: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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