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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委中心组就加强多党合作举行学习座谈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12:39 新华网青海频道

  新华网青海频道西宁05月15日电 5月14日上午,省委中心组就《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举行专题学习会,听取楼志豪同志作的《认真学习贯彻<意见>,不断推进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建设》专题辅导报告。省委副书记刘伟平主持会议。

  参加学习会的有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省长,省政协主席、副
主席,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委、省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省纪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高等院校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民主党派主委、副主委,省工商联党组书记、会长、副会长也参加了学习会。

  楼志豪同志历任全国学联副主席,中国青年杂志社总编辑,中央统战部三局、四局局长,现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国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在中央统战部分管多党合作工作。

  楼志豪同志的报告分三部分:一、制定《意见》的背景;二、制定《意见》的经过;三、《意见》提出的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报告精彩生动,既有历史的回顾和理论的阐释,又有实践的总结和个案的分析,具有启发性和指导性。对进一步学习贯彻好《意见》精神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报告结束后,刘伟平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具有重大意义。为此,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把握多党合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根据中央的要求并结合我省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基本政治制度的优势,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以政党之和、阶层之和、民族之和、宗教之和推进和谐青海建设。三是坚持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省委正在制定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实施意见,重点是结合省情,做出有关实施规定,推动我省对中央文件的贯彻落实。四是各民主党派要按照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无党派人士要提高自身素质,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都要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把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自觉服务全省的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认真履行好参政党职能,为构建和谐青海、完成“两大历史任务”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 莫自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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