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部门提示 部分化肥存在质量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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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14:00 新疆日报 | ||||||||
新华网乌鲁木齐5月15日电 近日召开的自治区工商局“红盾护农”新闻发布会提醒我区广大农村消费者和农资经营者,我区部分化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今年3月初,自治区工商局针对广大农民投诉比较集中的问题,对乌鲁木齐、昌吉州、石河子等八个地区的部分化肥和农药产品进行了抽检。
检验表明我区部分化肥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这次肥料抽检的主要是复混肥、有机肥、叶面肥等七大类肥料。从检验结果看,我区复混肥的质量状况不容乐观。18种复混肥样本只有11种总养分合格。 我区叶面肥质量问题相当严重,其中主要是肥料养分含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有很多肥料养分含量甚至为零。检验的11个叶面肥样本中仅有2种合格,不合格率达到87.8%。 国家标准要求叶面肥料中铜、铁、锌、锰、硼、钼六种微量元素要达到10%以上,而东莞市施普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磷酸二氢钾叶面肥含量仅有0.6%,山东寿光绿州农业公司生产的棉丰宝主要微量元素仅含0.4%。这次抽检的7种磷酸二氢钾叶面肥的质量问题也相当严重。国家标准要求磷酸二氢钾合格品的含量要达到92%以上,可在抽检的6个样本中,就有5种不合格。其中北京金太阳农化有限公司、湖南后阳金穗农化有限公司、山东聊城农得利化工厂、河北石家庄巨化工厂生产的磷酸二氢钾含量均为零。据专家讲,这些没有任何养分的肥料一旦使用,会给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带来很大的损失。 由新疆企业生产的5种生物有机肥,经过抽检,只有一种产品的包装不合格,总体质量较好。 自治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厉打击这些不法行为,对这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要逐一清缴,对经营者严肃处理。 作者:记者严小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