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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残疾人受到优惠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5日18:19 法制晚报

  今天是我国法定的第十五个“全国助残日”。今年“助残日”的主题是“平等共享,促进残疾人就业”。不少地方都对此做出了相应的布置,重申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尤其是召开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成了这个“助残日”的重要活动方式。但这样的活动能收到什么样的效果呢?残疾人不是应届大学毕业生,他们面临的就业困难多得简直不胜枚举。比方“就业无市场,培训缺基地”;“普遍学历低,本科百挑一”;“法制不完善,企业多推脱”;“福利企业僧多兼粥少,竞争效益差”等等。

  在这里不说其他残疾人面临的情况如何,就说我自己的感受吧。本人作为正常人接受了完整的学校教育,后来“加塞儿”进入了残疾人的行列,但尽管本来有工作的我基本上是能够完成本职工作的,但在企业精简的过程中,让我去和正常人竞争那是绝对不可能取胜的事。再加之还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所以我也就只能提前“毕业”了。已经就业了的还会回家呢,那么,想就业的结果会怎样?

  不能说有关部门不重视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比方有残疾人保障法,还有实施条例,对于就业,绝大部分地方也都有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条例,其中大都会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福利企业除外)、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能安置或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当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按差额人数缴纳上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全部用于安排残疾人就业。可尽管有关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条文早就有了,但具体落实在什么地方了可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由于残疾,相当一部分残疾人是不适合于做体力劳动的。但想做脑力劳动,本身的文化素质又成了一个大问题。所以,从长远来讲,让残疾人受到优惠教育才是根本。而在现实情况下,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力度,由地税部门来代缴此项基金应该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之一。而制定残疾人优惠待遇等法规也是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的好办法。希望“平等共享,促进残疾人就业”能够真正地落到实处。

  作者: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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