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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5万敲诈信挂在窗栏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3:31 北方晨报

  本报讯马克宇记者任传运报道为敲诈5万元,偷了别人的身份证办理了银行卡,还将敲诈信明晃晃地贴在了窗外栏杆上,声称不给钱誓不罢休,而结果钱没要着,自己却进了公安局。昨日盘锦警方透露,窗栏杆上贴敲诈信的犯罪嫌疑人高某已被警方刑拘。

  5月3日上午,居住在盘锦市兴隆台区的付某发现家中北卧室窗户栏杆上明晃晃挂着一封信,信封上面写着“转交付某某”,看到是给自己孩子的信,付某将信拆开,信上却写着
:索要现金5万元,将钱输入卡内,不给钱势不罢休……意识到是敲诈,付某立即报了案。

  接案后,警方针对银行卡和敲诈信展开调查,查清嫌疑人使用的卡的登记户名是杨某某(女),然而警方调查杨某某后得知,其身份证早已丢失。警方运用技术手段确认了当天办卡的是一名男子,通过银行业务员回忆,警方了解到,该男子好像在银行南侧路边某废品收购站工作,经常到银行来换零钱。警方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该男子姓高,曾经是被敲诈的付某某所在单位的临时工,5月8日下午5时许,警方将高某抓获。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高某(男,32岁,黑龙江省龙江县人)交代了作案过程:今年年初,高某在某单位施工时,见过付某某,了解到付某某的身份和家庭情况以及其父母所住的小区。4月份,高某利用到杨某某的父母家装修之机,将杨某某的身份证盗走,因家中无钱,便产生敲诈付某某的念头。4月16日,高某利用杨某的身份证办理一张银行卡,并在邮局买了信封,回家后写好敲诈信。5月1日晚20时许,高某来到付某某的父母居住处,将事先写好的敲诈信放在窗户栏杆上后逃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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