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塘高速公路因拥堵被起诉违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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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4:03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据京华时报15日消息5月13日,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它成为被告的原因是:京津塘高速公路未能提供高速行驶条件,却仍然原价收取了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70公里花了近两小时
据原告庞标回忆,4月14日晚7时03分,他驾驶轿车从北京经由京津塘高速公路赶往天津,当时是从大羊坊入口领取了通行卡,入口处工作人员对车辆正常放行,并没有告知此时在距离大羊坊收费站17公里的路段已经出现了交通事故。 “车通过收费站后,很快就被堵住了!”庞标说,大约只走了3公里路程后,车辆就寸步难行。庞标回忆,大约70公里的路程,走了1小时40分。 在出口处,他对收费员坚持收取车辆通行费25元的做法提出质疑,收费员的答复是:无论堵多长时间,都照常收费,不缴费不能通行。 原告庞标的诉讼请求是:华北高速向他返还当日所收车辆通行费的一半———25元。他说,他希望这是一起公益性诉讼。 华北高速称通行便应收费 5月13日上午,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平如接受了记者采访。 对于“高速路不高速”是否应减免车辆通行费问题,董平如称:在我国法规上,并没有对该问题进行明确规定。他认为,高速公路收费属于公路收费范畴,只要是经过通行了就要收费,和是否高速公路本身没有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