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延误险”成都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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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4:3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刘畅)记者昨日从人保成都分公司获悉,“旅行延误保险”近日已在成都上市,其保障项目中包含有行程延误费用。据悉,这是成都市场上首个涉及航班延误事件的险种。
据介绍,“旅行延误保险”是一款附加保险,保障项目包括行程延误和托运行李延误两项费用,必须在乘客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的基础上购买。由于“旅游意外保险”的保险期限分为7天、15天、30天、90天(7天的旅游意外保险为38元),所以,“旅行延误保险”的期限也与此相对应,无论时间长短,每份保险费均为2元,其中“行程延误”项目的保险金额总共为5000元,每次事故最高赔付300元。 乘客如购买了该保险,遇到旅行行程延误导致额外支出合理、必要费用时,保险公司将负责赔偿。具体情况有:乘客已定妥座位的航班被航空公司取消,且自该航班原定起飞时间6小时之内(不含)同一机场无其它班机可供搭乘;航空公司未向乘客提供事先已定妥的座位,且自已定妥座位的航班原定起飞时间6小时之内(不含)同一机场无其它班机可供搭乘;乘客因航班延误导致错失已定妥座位的衔接航班,且于到达转运站后6小时之内(不含)同一机场无其它班机可供搭乘;由于自然灾害或者乘客拟搭乘的班机、火车、船舶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或机械故障,导致航班延迟6个小时以上(含)起飞,火车、船舶延迟8个小时以上(含)出发、起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