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可利用“罚没品”不再一烧了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4:42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大连5月14日电(于力楠)记者从大连市工商局经检分局了解到,大连市工商部门将对假冒伪劣商品采取分类处理的办法,对可利用的“罚没品”进行拍卖,不再一烧了之。 大连市工商局经检分局副局长孙清波告诉记者,以往工商部门对“罚没品”进行集中销毁,但这种做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假冒伪劣商品在销毁时不仅污染环境,引发环保问题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张清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