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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5:0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公民如何及时获得由司法援助机构提供的无偿法律援助?记者咨询了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相关人士。

  据悉,法律援助特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按一定的程序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范围

  1、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民事、行政案件;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2、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

  哪些援助对象算“经济困难”?

  城镇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农村人均家庭年收入低于625元的;进城务工人员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在养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或在农村“五保户”视为经济困难的公民。

  申请法律援助该找哪些部门?

  1、请求国家赔偿、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放抚恤金、救助金的,向相关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相关义务人住所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其他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向被请求人(被告人)住所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4、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申请由看守所转交法律援助机构。记者杨炯实习生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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