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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被染性病告夫故意伤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5:38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新娘被染性病告夫故意伤害

  因被传染性病而欲向配偶提起刑事诉讼的情况在国内尚无先例

  新婚仅10天,新娘就发现身体出现异常。两个月后,她被确诊感染了严重的性病。此时她才知道,新郎隐瞒了他有6年性病史、一直未能治愈的事实。悲愤之余,新娘发誓要追究
配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据悉,因被传染性病而追究配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在国内尚属首次。

  5月12日,新娘向男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申请“婚姻无效”,该案已被正式受理,将于下月开庭。

  婚检:他避开了泌尿检查

  3月14日傍晚,记者见到了楼兰(化名)。楼兰三十出头,在成都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其丈夫李强系乐山市某局职工。楼兰在讲述的过程中一直在哭,几次泣不成声。

  “我和李强是去年认识的。在办理结婚手续前,我坚持要到医院婚检。为了确保婚检结果的准确,我特意选择了成都最负盛名的川大华西医院。除了常规检查,我还特意挂了泌尿科。说实在的,当时我就隐隐对他有些不放心。虽然我们一直相敬如宾,没有在婚前发生性关系,但我发现他平时上厕所的次数有点频繁。我以前不好意思深究,现在既然要结婚了,我有点不放心,就特意要他检查泌尿系统。没想到他避开了泌尿检查,等我发现时,泌尿科医生已经下班了。当时我们感情很好,就没有坚持第二天继续来检查。”

  噩耗:蜜月未完身染性病

  “国庆节我们举行了婚礼。在我们发生关系时,他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结婚10天,我就觉得身体不适。而我发现他一直在偷偷服药。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仍说他可能是前列腺炎。此后我们在一起时,他仍未采取任何措施。”

  “我的疑心越来越重,有一次我逼问得急了,他才冲口而出‘查出来过,医生说就是那个,但是没查出有病源,不晓得有菌没菌’。我当时脑袋里‘轰’的一下。我赶紧到医院检查。2个月后,成都市两家权威的医院都确诊我患了‘非淋’,且查出了病源,是‘生殖系统衣原体和支原体感染’。这是一种严重的性病,而且我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根治困难。”

  “我觉得整个天都塌下来了。当时我那个悔恨啊,简直没有任何言语可以形容。接下来的几个月,我每天都在痛苦中煎熬。为了治病,我每天都要服大量的抗生素,一口洁白的牙很快就开始发黄。在病痛的折磨下,短短几个月我像老了10岁。”

  真相:他6年前染上性病

  “然而直到这个时候,他仍不承认是他传染给我的。直到一个月前,在我的再三逼问下,他才承认了,说早在6年前就感染了性病,他一直在治疗,但始终没有治好。后来,我想尽办法找到了一份他的病历,在病人自述一栏中,明确记载着他早在6年前就染病了,且一直未治愈。”

  “他从一开始就在骗我!他明知自己有性病,6年来都未能治好,却故意隐瞒,和我过夫妻生活时也不采取任何措施。他患有未治愈的性病,是根本不能结婚的,我们的婚姻应属无效婚姻。我对他已恩断情绝,可是,即便我和他解除了婚姻关系,染了病的我以后也很难再嫁了。更可怕的是,医生告诉我说,我的生育能力也可能受到影响。我今后的日子,都将在痛苦和孤独中走过。”

  仇恨:我要追究他刑事责任

  “我恨他,恨他的自私、残忍和无情。我不仅要申请和他的婚姻关系无效、向他索取民事赔偿,我还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我知道,我这种情况的案子还没有先例。我愿意站出来控告他。我要给所有的未婚男女提个醒:一定要重视婚检!出了事,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避免更多的人遭遇类似的不幸!”

  楼兰写下了自己的遭遇,寄给了国家有关部门和领导,希望国家能重视婚检,重新把婚检列入强制范围,尤其是把“性病和艾滋病”检查列入必检项目。随后,她开始着手准备“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因无先例:公安机关拒绝立案

  3月14日上午,楼兰带着这几个月来收集的相关证据来到辖区派出所报案,举报丈夫对她“故意伤害”。但值班警官称,国内从未有过婚内传染性病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先例,楼兰丈夫的行为属于“道德范畴”,楼兰可向其索要民事赔偿,但派出所不能立案。

  3月15日上午,记者就此案咨询了市公安局法制科。法制科的值班警官分析说,传播性病,对身体健康的确造成了伤害,但这种伤害是否涉嫌“故意伤害罪”存在争议。从楼兰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其丈夫的传播动机和目的是否为了要伤害她还不明确,因此立案“的确存在难度”。

  对此,楼兰非常失望和不解:“即便是普通人也知道性病会通过性行为传播,何况他已患性病6年,不可能不知道不采取措施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后果。他故意隐瞒自己患病的真相,将性病传播给我,对我的身体和精神上造成了极大伤害,这样的行为难道还不能算‘故意伤害’?”

  转机:法院建议先民后刑

  3月21日,楼兰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青羊区人民法院立案室,提起刑事自诉。法院收下了楼兰递交的材料和相关证据,但过了一段时间,又全都退还给了他,建议她“先民事后刑事”,其理由也是“此案存在争议”。

  因楼兰与李强结婚尚未满1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只能向李强户籍所在地起诉。5月12日,楼兰向李强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与李强的“婚姻无效”,法院已正式立案。(《成都商报》供稿)

  作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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