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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政府站稳“住房民生立场”责无旁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7:41 新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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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当代生活报》5月13日报道,日前,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八条意见,承接并细化了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为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八点
通知、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项措施。从基本精神一以贯之的八点通知、八项措施、八条意见中可见,政府的“住房民生立场”旗帜鲜明。土地供给、信贷、税收、住房交易、信息管理等有关具体政策,可以、也应当商议讨论、斟酌辨证、调整完善,但让普通商品房普通、使经济适用房经济、严控高档住房建设、遏制住房投资投机色彩的取向,则无讨价还价余地,因为住房对人人都是生活必需品,坚持“住房民生立场”,就是坚决维护基本人权——人的生存权。政府站稳这一立场,在城市化、现代化进程提速的时下,也是推进全面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尤显重要。在随住房商品化而生的房价利益诉求中,以开发商为中心的特殊利益集团与公众的冲突已成矛盾焦点,比如就在20天前,房地产大亨们还在一次中国房地产发展前景论坛上对房价齐声唱多,政府不为他们的声音所动,乃是社会福音。坚持“住房民生立场”,政府调控房价的目标任务便是使它不脱离普遍购买力。从根本上说,房价的绝对数值、涨跌并非关键,重要的是它与人们的收入水平是否协调。因此,政府应紧盯房价收入比——尽管,一套住房的合理价格应为居民家庭年收入2至3倍、不超6倍的流行观点尚存争议,但是否太离谱,总能判定。应当注意,盯紧房价收入比,在我国不能简单套用“中位”法则。在国民的收入结构呈理想的“橄榄型”的社会,住房高、中、低档的结构及相应房价为“橄榄型”便合理,但我国时下不同,国民的收入在区际、人际间的落差有基尼系数高的背景。因此,政府判断住房结构及相应房价合理与否当取“中位”以下视角,看到广大低收入者,才是站稳了“住房民生立场”。政府当前稳定房价的“组合拳”虽有“时效”,但政府站稳“住房民生立场”应无“时效”。(祝俊初)

  作者:祝俊初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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