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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 公务员日子难“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7:5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办理出国境手续,一个月还没办完;办个工商执照得跑五六次,还得看工作人员的冷脸;群众反映问题,却被这个部门像“皮球”一样踢到那个部门……昆明市近日出台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公务员行政不作为的问责办法,今后“不干事”“混日子”的公务员将被“问责”。一封群众来信掀起轩然大波

  昆明市民于立不久前给市长王文涛写了一封信,反映自己打电话向昆明市城建监察总
队投诉噪音扰民问题,竟遭到接听电话人员的辱骂。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杨崇勇、市长王文涛拍案而起:此类有损政府形象、有辱公务员形象的行为,必须严惩!

  调查结果很快出来了:原来,投诉电话竟是由两名临时聘用的门卫接听的。监察总队辞退了这两名“惹祸”的门卫,但市委、市政府坚持要问责到底:总队该承担什么责任?领导该负什么责任?监察总队主要领导被问责:总队长周厚金、政委雷便富诫免谈话,总队长周厚金停职检查,办公室主任杨波免去职务。

  于立的这封来信,成为引发昆明市一场“问责风暴”的导火索。这以后不久,《昆明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试行)》正式出台。“问责之剑”指向“混日子”公务员

  昆明市城建监察总队并非惟一被“问责风暴”敲击的。

  昆明市富民县工商局企业注册科科长司洪敬在办理某公司注销、变更登记手续时,服务态度生硬、故意刁难企业。他最终受到的“问责”处罚是:撤销职务,并调离工作岗位。

  “这些事儿要是换到从前,未必会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昆明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丁仕凯说,“多年来,廉政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而公务员‘混日子’的问题则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问责”还须问“病根”

  昆明市将15种行为列入了行政不作为“黑名单”。它们包括:对依法、依规应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拖延不办;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作出明确答复;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置之不理,或刁难、粗暴对待甚至发生冲突等。

  但丁仕凯也并不否认,对“混日子”的公务员进行问责“并非治本之策”。他举例说,现在有的行政审批事项正常办下来要三四个月(如外省户口转到昆明),其根本原因在于审批环节过多,“只有彻底转变政府职能,才是最根本的。”(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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