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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初中是否违法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9:37 金羊网-新快报

  违反《义务教育法》?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

  新快报讯(记者陈晶晶)四五月份以来,名校办民校招生热潮一浪盖过一浪,并引起全国性的炮轰,前晚《焦点访谈》更尖锐指出,名校办民校违反《义务教育法》。关于名校办民校的合法性问题,也再一次在广州引起争论。

  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面对社会上的质疑,广州不少名校办民校的负责人表示“不好表态”,目前他们也是战战兢兢,“摸着石头过河”。某名校办民校教育集团董事长表示,学校的建立是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并已经做到“法人代表、财政人事、校园、教学”四独立,随时可以接受检查。这位董事长说,目前政府已经提供了足够的初中资源,市民在教育上的“温饱”要求已得到满足,要选择“五星级”的教育水平就要付出更多。即使现在把这些民办学校全部交还给政府,政府也承受不了,要知道一所中学每年投入要两三千万元。某名校办民校负责人则表示,名校办民校是示范性高中建设过程中的特殊产物。随着公办初中建设的发展,名校办民校的生存空间将越来越少,说不定最后就交还给政府。

  违反《义务教育法》信孚教育集团董事长信力健认为,首先《义务教育法》是凌驾于《民办教育促进法》之上的,《民办教育促进法》不应与《义务教育法》有冲突。此外,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政府应该提供较为均衡的教育资源,没有说要办特色教育、优质教育。一些用大量公用经费建立起来的公办名校,现在成为了小部分人牟利的工具,凭什么一个受薪的国家教师,能成为一个教育集团董事长呢?市教育局:今日通报加大优质初中建设情况省教育厅厅长刘育民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名校办民校的入学考试违背《义务教育法》的理念,但又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因此目前主要检查名校办民校是否“四独立”。目前广州示范性高中建设已基本完毕,读名校初中难成为社会新焦点。针对沸沸扬扬的名校办民校问题,广州市教育局今日将召开新闻座谈会,通报下一阶段加大优质初中建设的情况。(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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