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日前启动高校贫困生政府助学奖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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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9:4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福州5月16日消息(记者陈定川)福建省日前启动“高校贫困生政府助学奖学金”,从今年起,对全省全日制普通高校贫困生实行生活补助,资助他们完成学业。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福建省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学生学生总量的快速增长,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数量增加,目前,全省普通高校近40万在校生中,贫困家庭学生约占20%,约有8万名大学生可以享受到补助
福建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贫困大学生的助学工作,今年又把这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把这项工作资金来源列入以财政为主、高校学费收入提取部分为辅的渠道,确保资金到位。 福建省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面向全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也包括民办高校和成人高校普通班学生。 申请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学生至少应满足4项基本条件:遵守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各门功课考试成绩合格、无不正当高消费行为,低保家庭子女可优先获得资助。补助金额按一年在校时间10个月计算。对占在校生总数约5%的特困生,“政府助学奖学金”提供每人每月150元的补助,对除特困生外15%的贫困生,提供每人每月100元的补助。 福建省政府要求各高校应建立享受“政府助学奖学金”学生档案制度,按年度登记造册,保存5年以备查。在筹措安排“政府助学奖学金”时要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绝不允许搞平均分配或“轮流享受”,绝不允许截留、克扣、挪用和骗取补贴。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囡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