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关于落实刊登“一规定两办法”举报电话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9:4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和《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的精神,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本报于5月1日-6月1日在显要位置刊登举报电话。省委宣传部:0731-2217471;市委宣传部:0731-8667346;省广电局:0731-4801033;市广电局:0731-5175023;省新闻出版局:0731-4302568;市新闻出版局:0731-8667425。同时,将在每天A1版报脚长期公布“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的网址()和本报举报电话。敬请
关注。

  长沙晚报

  2005年4月30日(来源:长沙晚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第48届世乒赛
二战回顾系列专题
库尔斯克会战
斯大林格勒保卫战
太平洋海战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
新浪狮篮球队回访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