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林业站长为创收滥伐森林200亩被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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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09:51 法制日报 | ||||||||
重庆涪陵林业站长为创收滥伐森林200亩被逮捕 新华网重庆5月15日电(苏勇、张琴)重庆涪陵区聚宝乡林业站站长徐应华为创收滥伐森林200亩,于近日被涪陵区检察院逮捕。 徐应华是乡人大代表,到林业站上任仅仅一个月,却参与制造假证砍伐森林等非法
2004年10月16日,徐应华与其姐夫张明权达成协议,林业站负责办理《林业砍伐许可证》,张明权负责砍伐森林。林业站支付每立方米180元的木材款,其中140元付给参与砍伐的农民,另外40元给张明权。至11月19日,聚宝乡林业站办理了9份《林业砍伐许可证》,制订的采伐计划为15.61立方米。张明权却邀约11人采伐了158.7168立方米,超过计划砍伐量的10倍。由于徐应华与张明权的肆意采伐,近200亩森林被毁。 2005年1月,徐应华又与涪陵区鑫源木材经营部约定以每立方米280元的价格,共售出85.9157立方米木材。为顺利办理木材调运手续,徐应华亲自出面指派林业员冉某收集其他村社农户自用木材砍伐证,在复印后充当此次非法采伐的砍伐证,并用假冒的砍伐证到林业局骗取调运手续,使11车非法木材“合法”运出涪陵区。在此期间,林业站还将约21立方米的木材卖给李某,没有开出任何手续和票据。李某将木材倒卖到邻近的重庆南川市冷水关镇贩卖。 据检察机关调查,在此过程中,林业站直接参与采伐、联系销售、收取货款等行为,已经严重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涪陵检察院将徐应华依法逮捕,徐应华交代说自己不懂《森林法》,更不知道少批多砍是犯罪,只是想为单位创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