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管理经济强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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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0:11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讯昨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经济强县及县域经济考核的实施办法》,确定经济强县考核对象为全省88个县(市),同时对经济强县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调整一次考核标准。 该办法明确经济强县的评定标准:凡2004年GDP在40亿元以上、财政总收入在3亿元以上的县(市),列入全省首批经济强县。此后新进入的经济强县,除GDP和财政收入总量指标
此外,该办法对县域经济的综合排序与考核进行明确规定;实行严厉的奖惩制度,对县域经济发展有突出成绩的县(市),省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无特殊原因退出经济强县或综合排序位次后移10位以上的县(市),对主要领导要进行调整。 作者:屈金轶 贺海霞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