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称2008年给台湾人民一部“新宪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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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0:21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5月16日消息 据香港媒体报道,台湾任务型“国代”选举14日晚揭晓后,陈水扁随即宣布,开始推动第二阶段的“宪改”工程,2008年要给台湾人民以合时合身合用的“新宪法”。 民进党秘书长李逸洋15日强调,此次“宪改”不涉“国家主权”、“领土”或是“国号”变更等议题,也不涉及“法理统独”上的争议。
根据民进党的主张,此次“宪改”主要涉及“中央政府”体制,包括采行“总统制”或“内阁制”,五权分立或三权分立,牵动的“宪改”层次将更为庞大复杂。(言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