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可否“暗中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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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0:23 东方今报 | ||||||||
躲在路旁的角落、大树后或者车里,见到违法行为并不制止,直到拿到了违法的确切证据,才突然冒出来开罚单。这种被司机称为“暗中执法”的做法对不对呢?昨日,记者采访了司机、交巡警、律师等。 多数司机被“暗中执法”过
昨日上午,记者走上郑州街头,随机询问了十几位出租车司机。他们都说碰到过“暗中执法”。出租车司机李长建说:“有一次,我在生产路上行驶时,不小心拐错了道,正着急时,一个交巡警突然从树后跳出来。无论我怎么解释,罚单还是开了。”一些私家车主也表示遇到过这种情况。 有人认为并无不妥 “我支持暗中执法,暗中执法有利于路面交通,震慑和打击那些开野车,不顾交通信号的司机。”晨曦出租车公司的徐师傅说。私家车主林先生也认为,交巡警有针对性地“暗中执法”,可以督促私家车主和驾驶员新手提高自觉意识。 郑州市交巡警一大队民警李伟说,“暗中执法”只是一种在司机没有觉察的情况下对其监督的一种方式,目的和手段都符合法律规定。 有人提出异议 郑州市出租车公司司机陈中来则认为,新交通法在第一章第一条中说“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而“暗中执法”侧重于抓现行和处罚,并不符合其工作的本来定位。 经营汽车配件生意的王先生说,“暗中执法”会使被罚司机产生“请君入瓮”的抵触情绪,不能起到正面教育作用。 律师也莫衷一是 律师赵婷认为,现有的《人民警察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警的执法方式并没有明确的具体规定,因此说“暗中执法”不妥于法无据,无论司机能否看得见警察,其都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负责。 天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峰则认为“暗中执法”很不合适,交警上路执法既代表了执法者的形象,也代表着政府形象,阳光公开的执法环境可以减少违法和拥堵,让被罚司机心服口服,也有利于整治交通违法,况且法律实施的最佳状态应是事先防范而不是事后惩罚。 交巡警:适应多变的交通环境 早在去年,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就使用DV对火车站地区交通违法的公交车暗中拍摄,以确定违法证据。今年3月,郑州市交巡警五大队则向社会公布了20条“不准”,其中包括“不准民警躲在大树、建筑物等后面对违法车辆进行执法”。 郑州市交巡警支队的一位负责人说,近几年来,民警执法方式越来越“人性化、温情化”,注重了服务意识,所以“暗中执法”也越来越少了。但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暗中执法”属于民警执法方式多样性中的一种,这样才能适应多变的道路交通环境。 作者:今报记者 杨文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