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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担心“白打工” 梧州建设领域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0:33 桂龙新闻网

  5月8日,进城务工的农民工陈崇明领到了当月的工资。他高兴地说,在梧州务工安心、放心,现在不担心“白打工”了。至今年3月底,梧州市已全部清理拖欠的进城务工农民工工资9584万元;至今再也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该市积极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自2003年第四季度全国开展建设领域清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以来,市委、市政府对清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委副
书记汤竹庭为组长的梧州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明确该市清欠工作重点和目标,以及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使清欠工作有序开展。召集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开会,研究清偿工程款办法,按“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要求有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签订清欠计划承诺书,积极筹措资金偿还。

  建立起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工作机制。该市从2004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分别按标的的2%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在工程竣工后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本息一并退还。从而使农民工的工资有了资金保障。该市还要求建设单位签订《清偿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书》,要求施工企业追收回来的资金必须先用来偿还农民工工资,如挪作他用,严肃查处。对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各施工企业一定要造册登记,交到农民工手中。并由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建规委人员进行检查、监督。

  加强控制,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该市严格项目审批、报建和施工许可管理制度,从源头控制新的拖欠工程款现象发生。要求承发包各方必须签订和履行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不办理竣工验收、不批准新建项目、不颁发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凡出现新拖欠的责任企业,一律不得通过年审;凡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竣工项目,不允许业主组织竣工验收等。同时,加强劳动保障执法力度,加强监督检查。

  来源:

  广西日报 责编:韦力萍 作者:肖道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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