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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承诺重谢不算数 拾物者怒上法庭为诚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0:46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实习生卢芳报道:一失主张贴《寻物启事》并承诺“当面重谢”,却迟迟不兑现,拾物者汪先生将她告上法庭。此案经武昌区法院作出裁定后,汪先生于13日上诉至武汉中院。

  汪先生是一名律师,今年4月7日,他在武昌区逸居苑拾到小倩(化名)的大专毕业证,次日,他将毕业证送至报社并要求刊登《寻找失主启事》。当月18日,启事见报当天,汪
先生再次经过逸居苑时,发现了小倩张贴的《寻物启事》,启事中称:“请拾到此证者速与本人联系,当面重谢!”

  “失主肯定着急”,汪先生按照启事上的联系方式与小倩联系:“我捡到了你的毕业证,并已送到报社。”接电话的是小倩的朋友,他留下了汪的电话。

  几日后,汪再次到报社办事,工作人员与他聊起此事:“失主已将毕业证领走了,她和朋友讲一定要感谢你。”但此后小倩未兑现酬谢。

  4月29日,汪将小倩告上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小倩履行承诺,支付100元的酬谢金。5月8日,武昌区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认为小倩的居住地是青山,该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不受理起诉。13日,汪向武汉中院提出上诉。

  为一纸悬赏打官司,是否小题大作?昨日,汪先生接受采访时说,“我不真是为了酬谢,如果小倩在拿到毕业证后给我打电话说声感谢,我也不会打官司。这场官司实际上是一场诚信官司,我要让小倩知道搭白要算数,否则就要承担法律后果。”

  您如何看待因悬赏启事引起的此起纠纷?怎样看待汪先生起诉的行为?欢迎拨打电话027-86791955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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