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布旅游条例 景区禁设“园中园”重复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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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1:14 新华网 | ||||||||
新华网西安5月16日电(俞刚、刘燕)根据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公布实施的《西安市旅游条例》,西安市各旅游景区、景点的门票价格实行一票制,禁止景区、景点设置“园中园”重复收费,禁止在景区内摆摊设点,禁止围追游客出售商品,禁止圈地占点收取拍照费。 本着改善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原则,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西安市旅游
《条例》还规定,在制订公共客运规划时,应当听取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安排公共客运线路和设置站点时,应当兼顾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市内旅游线路规划,应当纳入城市交通线网规划;旅游线路及其设施的配置,应当与公共客运线路及其设施的配置相协调。(完)(责任编辑:康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