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庐阳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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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3:52 合肥报业网-合肥晚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 为提前做好初中生毕业和升学工作,日前,庐阳区教育局《2005年合肥市庐阳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已经出台。 今年是初中毕业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第一年。如何对初中毕业生实行公平、公正、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已经成为学生、家长、教师乃至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庐阳区教育局结合本区实际,在合肥市县区教育系统中率先出台了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在该方案中:区教育局成立了有行风监督员和家长代表参加的2005年庐阳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和区初中生综合评价工作监察小组。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领导各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对各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及学生家长的咨询、质疑,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区初中生综合评价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区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和学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咨询和投诉,调查和处理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方案中同时明确了评价内容标准和方法。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和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具体分为″五个方面″、″要素″、″主要表现″三级,实证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平时表现和主要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实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实证材料包括六个方面:1、统一考试、考查的成绩;2、有代表性的作品证书;3、参加实践活动的相关记录;4、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证书、获奖证书;5、学生自我评价材料;6、教师综合性评语(班主任执笔,授课教师参与)。班级评价小组主持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时应对学生的实证材料全面分析、合理评价。学校应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全面准确的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同时方案中还制定了具体的评价工作时间安排和评价制度保障。(朱晓艳)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