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大教授状告华东政法抄袭论文案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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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4:19 新华网 | ||||||||
新华网昆明5月16日电(王魏、屈明光)日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米良状告华东政法学院院长何某、副教授李某在《东南亚七国法律发达史》中大量抄袭自己的论文内容,侵犯了其著作权案作出民事裁定:准许原告米良撤回对被告何某、李某的起诉,案件受理费3510元减半收取1755元,由原告米良负担。 今年4月26日,米良副教授把该案诉至昆明中院,要求两被告公开向他道歉并赔偿精神
米副教授基于对方的诚挚道歉,同意和解,并向昆明中院提出了撤诉申请,该院了解事实后作出了上述裁定。(完)(责任编辑:康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