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六名村民状告政府部门违法强拆8万平米建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4:43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付中 实习生 李硕)近日,朝阳区来广营乡政府、区规划委、区市政管委、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区城管和区工商局,被6名村民告上法院。 在一次整治违章建筑过程中,朝阳区来广营乡清河营村80名土地承包人的8万多平方米建筑被由上述6家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强制无偿拆除,承包人共遭受了近4000万元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6名原告均为朝阳区来广营乡清河营村村民。2003年4月4日,朝阳区来广营乡政府、区规划委、区市政管委、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区城管和区工商局6家单位联合发布通告,称将对清河营村周边环境进行彻底整治,要求土地承包者在5天之内,自行拆除土地上的所有非法出租房屋等违章建筑。同年4月10日,上述6家单位成立联合执法队,以土地上的房屋均为违章建筑为由,强行拆除了包括6名原告在内的所有土地承包者的房屋。 对此,6原告认为,上述6家单位在未告知自己具有申请复议的权利的情况下,就对自己所建房屋及地上物强行拆除,其行为违反了法律程序,使6原告分别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6原告共同将上述6家执法单位告上朝阳法院,要求认定6单位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今天上午,朝阳区市政管委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讲述了6家单位联合拆除清河营村违章建筑的初衷:“2003年3、4月份,正是‘非典’肆虐期间。当时,有不少群众纷纷反映清河营村环境脏、乱、差,有很严重的卫生隐患。经调查发现,该村搭建大量违章房屋,向外来人口进行出租,是导致该村出现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于是,在市领导的批示以及市市政管委的牵头督战下,我们联合了乡政府、区规划委等6家单位,在4月初对该村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拆除了违章建筑以后,联合执法队还专门对土地进行了绿化。“现在有村民提起行政诉讼,可能和《行政许可法》出台后,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有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