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4万司法所织密化解民间纠纷第一道防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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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4:54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5月16日电(记者李薇薇胡锦武)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麻丘镇一名村民在乐温高速公路工地被石料砸伤,其亲属数十人聚集工地阻挠施工。麻丘司法所赶赴现场,在随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多次调查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 目前,遍布全国各地的司法所共有4万多个,每年处理类似的民间纠纷多达600多万件,有效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记者从在南昌召开的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截至2004年底,中国已建立司法所40982个,占全国乡镇街道建制数的91%,共有9.6万名工作人员为基层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其中65%的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江西、四川、辽宁等不少省份,目前已解决司法所立户列编问题,实现了机构独立、编制单列、管理规范的要求。 调解民间纠纷只是基层司法所职能的一个方面。作为中国司法行政工作体系中最基层组织机构的司法所,还承担着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和基层普法等多项职能,在维护和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麻丘镇刘城村村民刘某刑满释放后,麻丘司法所根据其特长,协调有关方面让其承包了砖厂、渔塘,使其当年收入就达上万元。致富后的刘某热心公益事业,多次捐款资助小学建设和困难村民,还被推选为村小组长。全国司法所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每年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30万左右,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全国司法所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代写法律文书、法律咨询等服务,使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完)(责任编辑:熊红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