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设“黑榜”张贴窃贼照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5:2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左颖)一家超市为了让工作人员对发生在超市内的各类偷盗、偷吃行为引以为戒,竟在办公区内自设“黑榜”,将曾经落网的窃贼姓名、照片张榜公布。 昨天下午,记者和报料人赵先生一起来到位于大屯北路家和物美超市。在超市办公区员工通道的入口处,一面长约一米、宽半米的墙上共张贴了11张被赵先生称为“黑榜”的“肃窃”公告,这11张公告全部是对发生在超市内的各类偷盗行为的记录,每份公告上都印有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汇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晓东。魏晓东表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超市的这一做法侵犯了这些被张榜示众的窃贼的名誉权和肖像权。窃贼已由公安机关处理,他们本人已经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超市也就没有权力再对他们的这种行为进行所谓的曝光和示众。” 今天上午,当记者向家和物美超市了解情况时,该超市集团一位姓吴的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解释说:“由于目前超市的防盗监控系统还不是很完善,所以我们下属的每家超市都会有防损课这样的部门,他们发布这些肃窃公告,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告诫内部员工对这些偷盗行为引以为戒。不过像这样的公告带来的负面影响可能我们防损课考虑得不是很周全,我们将会对这种工作方式进行改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