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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小偷出庭受审只认盗窃不认抢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5:26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周明杰实习生张蕾)今天上午,只有小学2年级文化的李振全第2次因涉嫌盗窃被带到了朝阳法院的被告席。不到1年前,他刚服满6个月刑期,这一次,检察机关对他的指控多了一项:在行窃被发现后,李振全曾经用旁边摊位上的铁锤打伤见义勇为的青年。

  检察机关指控说,李振全在一个批发市场门口从一个女孩包里偷出了一个白色钱包,走在旁边的纪先生看到后,冲上来追李振全。李振全被追急了,从旁边铁器摊上抄起一把斧
头,纪先生闪开后,揪住李振全的胳膊,将他手中的斧头夺了下来。对这个指控,李振全坚决不承认。他承认当时确实偷东西了,但他刚一拿到钱包,就扑上来4个人,把他的胳膊拧到后面,还有两个人打他。说到此,李振全的左手剧烈地哆嗦起来:“他们打得我鼻血都往外蹿。我身上有刀口,我光护着刀口了,根本没还手,旁边也没有卖铁锤的摊位,他们打了我十几分钟,直到警察来了。”

  而检察机关却已经取得了旁边卖锤子的摊主吴先生的证言。吴先生说:“当时我看到两个人追打过来,我吓得跑开了,摊位上全是铁器,但没看到是否有人拿锤子。”在检察官向他出示铁锤照片时,李振全强烈要求:“法官大人,我请求对铁锤做指纹鉴定!”李振全的辩护人也指出:在注明锤子来源的公安机关扣押物品清单中,没有铁锤主人的签字,而且日期中在年份上也有改动。

  在庭审过程中,法庭外面有一个小孩在不停地叫“爸爸!”李振全不时地扭头往外看,每听到一声,他的左手和左腿就不停地颤抖。他不断地向法庭申辩自己挨打了,并且说自己没有看笔录就签了字。李振全的辩护人认为李振全没有反抗,盗窃的钱包里也只有110元,因而为他进行了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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