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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机构可申请冻结上市公司转移违法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7:07 法制早报

  证监会有了准司法权

  “中国的证监会不像美国证监会那样对上市公司具有大的生杀权力,也不像香港的证监机构那样,在监管过程中有反 贪局等其他监管机构的介入,中国的证监会需要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和股市的发展水平来确定具体的权力职责。”

  □胡伟发自北京

  5月1日以后,对于上市公司转移违法资金,证监机构可以申请冻结其账户了。

  这是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冻结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的若干规 定》司法解释赋予证监机构的权力。

  根据该司法解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下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证券监督管理局作为申请人 ,在履行证券、期货监督管理职责中,对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或者其他财产迹象,依法向人民 法院申请冻结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这是继2004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冻结、扣划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对证券 市场上市公司违规操作进行整顿治理的进一步深入。

  冻结权力具体化

  根据司法解释,证监会向司法机关申请冻结被申请人资金和证券账户的权力规定更加详尽,法院在此过程中的职能责 任规定也更加具体

  在此《规定》颁布之前,《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均规定,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在履行证券、期货监督管理职责中,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迹象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冻结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但是,原来的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比较原则,缺乏具体的操作规范。

  具体来讲,原来的法律中规定了证监会对于上述上市公司中出现的违规现象可以申请司法机关冻结其资金账户、证券 账户。但是对于证监会申请程序以及法院受理、审查标准等方面都没有进行明确规定。

  《规定》颁布之后,司法解释中指出,申请人民法院冻结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的,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地的中 级人民法院管辖。因特殊原因需要指定管辖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冻结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的申请 进行书面审查。出现超越法定职权、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明显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以及其他不宜冻结的情形之一 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对法院不予受理或者被申请人对法院冻结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七日 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也就是说,证监会向司法机关申请冻结被申请人资金和证券账户的权力规定更加详尽,法院在此过程中的职能责任规 定也更加具体。

  准司法权之争

  现在证监会向法院申请冻结权力,相应的配套机制、防备措施也应该跟上。比如说证监会冻结错了、扣除错了,应该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权力不是无限的。同时应该强调法院和证监会的联动,两者之间应建立起高效互动的执法机制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快速、易行的程序设置,有望在很短的时间内掐断违规资金和证券的出逃之路,在保证证券监管 活动顺利进行的同时,也为证券监管机构提供了一个方便、快捷控制被监管对象资金和证券的手段。

  《规定》的出台,使得证监会的权力更加具体化。而在《证券法》修订过程中,是否像美国SEC(美国证券监管委 员会)授予证监会准司法机关的权力一直是个讨论热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助理刘俊海在接受《法制早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应当善于运用现有的司法资源。在现有 的司法框架之内,应当妥善地解决司法配置问题。至于说这么一个具体的权限到底要不要给,可以研究讨论。

  现在证监会向法院申请冻结权力,相应的配套机制、防备措施也应该跟上。比如说证监会冻结错了、扣除错了,应该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权力不是无限的。同时应该强调法院和证监会的联动,两者之间应建立起高效互动的执法机制。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易宪容博士在接受《法制早报》记者采访时说:“中国的证监会不像美国证监会那样对上市 公司具有大的生杀权力,也不像香港的证监机构那样,在监管过程中有反贪局等其他监管机构的介入,中国的证监会需要根据 我们的实际情况和股市的发展水平来确定具体的权力职责。”

  分流房地产市场

  投机资金?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国家对于股市的调整改革和一系列保障投资者利益举措的实施,客观上也起到了引导房地产市 场的大量投资资金和中小投资者手中的资金回到证券市场的作用

  《规定》的颁布,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是规范上市公司的市场行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如果中小投资者的资金 都抽走,那股市就很难维持下去。

  在政府对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进行控制的背景下,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国家对于股市的调整改革和一系列保障投资 者利益举措的实施,客观上也起到了引导房地产市场的大量投资资金和中小投资者手中的资金回到证券市场的作用。

  而首都经贸大学公司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则认为,政策制定者本身的意愿很难讲。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应该是同等 重要的,不能说哪一个更重要,哪一个更需要资金引入。在实际操作中,控制资金合理分流是很有必要的,目前房价奇高,对 房地产市场的投机行为加以控制也是必须的。这样调控可能会使投资者对股市恢复信心,但愿客观上也能起到这样的一个作用 。“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存在竞争关系,既互补又竞争,我希望这两个市场能公平竞争公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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