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药监部门回收过期药品 帮助市民清理家庭药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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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19:25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5月16日电(记者王娅妮)16日,在济南一家药店门前,众多市民冒雨争先恐后地将家中存放的过期变质药品交给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并领到一个装有常用药品的“家庭小药箱”,回收的药品将被药监部门集中销毁。 济南市这次过期变质药品回收活动,是为了帮助市民建立安全用药观念,养成不服用、不随便丢弃过期变质药品的习惯,并拒绝将这些药品提供给非法收购药品者。
根据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进行的一项用药安全调查,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承认家中储备的药品中有过期失效药品,但却不知如何妥善处理;另一方面,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药品合理回收的机制,大部分药品过期变质后“无家可归”。 在调查中,有96%以上的市民选择将家中存放的过期变质药品当生活垃圾扔掉。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专家提醒,药品不是普通垃圾,随意丢弃会危害人体健康,造成环境污染,尤其是一些特殊性质的药品,如青霉素,如果自行处理,防护不当或散发到空气中,可能造成人体过敏;粉针剂药品则会造成皮肤溃烂等。还有3.8%的被调查者选择将过期药品卖给专门回收药品的药贩子。经药贩子的倒卖,这些药品主要流向了农村市场,给农民用药安全造成了很大隐患。 为了探索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引导百姓安全用药,切断药贩子的货源,济南市药监部门开展了这次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并计划设立和增加固定的药品回收点,集中后采取环保方式销毁。 药监部门提醒,过期变质药品千万不要服用,这类药品数量较大时可以上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少量的胶囊(丸)、片状类药品,应用纸包好再投入密闭的纸筒内丢弃;软膏类药品,应将药物从膏体中挤出,装在信封后密闭再丢弃;喷雾剂类则应在户外空旷地上彻底排空;针剂、水剂类注射用药应该连同其完整外包装一起,深埋或焚烧。(完)(责任编辑:宗爱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