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叫卖判决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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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00:3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价值30万元的判决书,我只卖22万元。”因车祸双腿致残的女儿要装假肢、家里要生活,法院执行受阻,现年60岁的肥西人张克伦只好想出如此“下策”。车祸:女儿痛失双脚 2003年6月7日凌晨2时许,肥西县驾驶员王书保驾驶大货车从上海返回肥西县,当车行至合宁高速公路肥东境内时,撞上前面停在行车道上一半挂货车尾部左侧,造成乘车人员张
同年,经安徽省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勘查认定,肥西县驾驶员王书保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胜诉:钱却追不回来 2003年12月,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驾驶员王书保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詹先锋赔偿张琴经济损失340119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六安光彩公司对该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张克伦拿到3.98万元后,就再也没得到一分钱的赔偿。张克伦在无奈之下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但至今仍没有得到一分钱。2004年10月,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以执行人光彩公司无财产为由提出建议中止执行。困窘:无奈卖判决书 目前,因车祸失去双脚的张琴已卧床近二年,几乎天天以泪洗面。家里人希望给其安装假肢,但安装假肢需近4万元。张克伦不仅年事已高,而且是个残疾人,妻子早已病故,一家人生活几乎没有来源。父女俩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能拿到自己本应该得到的赔偿。 昨天,张克伦无奈地表示,他咨询过律师,自己有处分判决书的权利。他已下定决心,把这份判决书转让出去以救治自己的女儿。(本报记者袁星红文/图) 作者:袁星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