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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公安“一把手”与上访者“面对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02:04 东方早报

  “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基本做到停访息访”———为实现这一目标,明天起至9月上旬,江苏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将与上访群众“面对面”。据估计,各级公安机关可能将接待上访近5000起。

  该省公安厅副厅长陈逸中介绍,“大接访”行动将分3个阶段进行:明日至7月17日,县级公安局长每周至少两天在公开场所接待属于本级管辖的事项,对涉及命案、严重侵害群
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随时接待处理;7月18日至8月17日,13个省辖市的公安局长接待、处理本级管辖事项,组织力量对县级公安机关处理意见不服的进行复查,并提出处理意见;8月18日至9月6日,省厅主要负责同志接待对各市公安机关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属于省公安厅管辖的事项,由厅领导和职能部门组织复查、复核,并书面答复。接访中,能当场答复的必须当场答复;当场答复不了的,要责成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逐案调查处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所有答复均采取书面形式。省公安厅作出的书面裁定为终极裁定,对不服终极裁定的疑难上访案例,将组织由当地政府领导、上访人亲属参与的听证会。

  据介绍,公安信访主要集中在4个方面。一是投诉,即投诉公安机关出警不及时、破案慢及证据不充分等;二是举报,主要是针对一些黑社会性质的势力或其他犯罪线索,因在当地举报未决而逐级上访;三是对公安机关处理结果及司法鉴定不服;四是求助,主要反映在户口、车辆牌照等方面。陈逸中表示,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确属公安机关和民警执法过错而造成群众来信来访的,将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赔礼道歉或及时、足额赔(补)偿经济损失;但对违反《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无理缠访、闹访又不听劝导的,将根据情况严肃批评教育、警告训诫或制止、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等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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