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受害者反成杀人凶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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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04:56 舜网-济南日报 | ||||||||
任何一位见过程某的人,都很难将她和杀人犯联系起来:看上去不足25公斤重,因为患有婴儿瘫,下肢不能直立,只能蹲着走路。就是这名弱小的女子,亲手杀死了她性格暴烈的丈夫。 在济南东郊山东省女子监狱的高墙之内,有为数不少的女性服刑人员像程某一样,原本是令人同情的受害者,但最终却无知地选择了暴力,成为害人者,沦为阶下囚。
软弱与残暴 程某出生于山东农村,因为腿有残疾,嫁了一个家庭条件比较差的男人,后来生了一个女孩。基本上不能劳动,生的又是女孩,这使得封建思想严重的丈夫对待身体柔弱的程某,非但没有怜悯之心反而经常虐待,令她痛苦不堪。长期的虐待,在她心中积聚起仇恨的怒火。一个夜晚,丈夫对她又进行一番非人的折磨之后,倒头睡去。忍无可忍的程某悄悄地捆住他的四肢,然后不顾一切地挥刀向他砍去。因犯故意杀人罪,1995年,程某被判处死缓。 山东省女子监狱在押的暴力型服刑人员中,三分之二以上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且70%以上伤害的对象是丈夫、子女或其他亲人。 无助与无知 据山东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李书英介绍,犯有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罪的女犯中,绝大多数是家庭暴力的长期受害者。 山东省沂水县有一名农村妇女,70多岁时用棍子打死了她的丈夫。因为她只生育了3个女儿,没能实现她丈夫想要个儿子的愿望,便因此长期遭受丈夫的痛打。这名妇女入狱后,身上被长期摧残的伤痕令为她检查身体的医生都感到震惊。在狱中,这名老妇人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他打了我一辈子,我只打了他一棍子。” 据山东省女子监狱进行的调查,在押女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其中文盲、半文盲及小学文化程度的超过50%。她们当中的一些人走上杀人等暴力犯罪的道路,与她们的愚昧有很大关系。 (据新华社济南5月16日电记者 丁锡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