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分期付款放宽至5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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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07:16 大连日报 | ||||||||
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企业,也可享受注册资本分期到位的优惠了。其中以单一货币出资的企业,还可用银行证明替代验资报告。市工商局近日进一步改革市场准入制度,降低企业市场准入门槛,这两项新规定受到企业的欢迎。 结合正在修订的《公司法》草案,市工商局昨日发布消息称,根据新规定,我市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企业,首次出资额不少于注册资本的10%且在1万元以上
2002年起,市工商局参照国际惯例,创造性地实行内资企业注册资本分期到位的注册方式,但此项优惠政策只针对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企业。2003年,市工商局又规定,新设立的这类企业可用银行出资证明代替验资报告。两项规定大大促进了企业发展,去年我市新设立企业首次突破万户,达12,000户,9000户新办企业节省了近4000万元的验资费用。而此次将优惠政策放宽到注册资本500万元的企业,将能使90%以上的新设立企业受益,初步估算这些企业每年可节省验资费用6000万元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