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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3首MTV 两歌城赔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08: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未经影音公司许可,成都两知名歌城以卡拉OK形式向公众放映该公司的3首MTV作品,结果被告上法庭。昨日,成都中院对两起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判令两歌城在判决生效之日起,未经影音公司许可,不得再放映涉案的3首MTV。两歌城还分别赔偿影音公司经济损失21170元及因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23375元、经济损失7765元及因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23299元。据悉,这是我市法院首次对MTV放映权纠纷案作出的判决。录制取证索赔20万

  去年7月,广州新时代影音公司(下称新时代)委托律师来到成都两知名歌城,点播了新时代制作的《蓝蓝的夜蓝蓝的梦》《晚秋》等3首MTV歌曲,并按原唱方式播放,摄像人员对播放过程进行了录制。公证人员将录像带当场封存,而且进行了公证。

  取证后,新时代向成都中院提起诉讼,称自己享有两歌城分别放映的3首MTV作品的著作权,两歌城未经新时代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放映,已侵犯了原告的放映权。新时代请求法院判令两歌城停止侵权,各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5万元。法院认定被告侵权

  成都中院审理认为,涉案MTV是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制作,凝聚了导演、演员、摄影、灯光等创造性劳动,包含了制作者大量的创作,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即新时代享有,两歌城其未经原告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在公开场所放映涉案3首MTV作品,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放映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的民事法律责任。

  成都中院最终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两歌城的经营规模、作品的类型及数量、侵权行为的方式、影响范围、持续时间和主观过错等因素,酌情确定原告的经济损失和因诉讼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而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两歌城很可能上诉

  听完判决后,新时代代理律师吴旭东告诉记者,判决明确了MTV非录像制品,这非常重要,MTV是否有放映权闹得沸沸扬扬,以判决确定其非录像制品,在成都还是头一次。因为本地许多娱乐场所非常关注两起案件,“有了这样的判决,可以促使大家坐下来,通过协商解决。”

  广州新时代公司罗小姐得知判决结果后称,公司维权活动已在全国展开,此次在成都暂时只起诉两家歌城,相信还会有下一步行动。

  对于判决结果,被告方两名律师显得有些失望。两名律师坚称,MTV属于录像制品,法院判赔的侵权金额也值得商榷。两名律师表示,将与歌城紧急商议,“上诉的可能性很大”。

  王鑫 陈知 本报记者 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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