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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城市获批建设用地 中低价房用地被优先考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08:45 新华网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务院日前已批准了第一批通过土地市场治理整顿验收省份的城市建设用地,共计批准11个城市的建设用地1495.40公顷。其中,批准西宁、西安、锦州、哈尔滨、抚顺、沈阳、牡丹江、贵阳等8个城市普通商品住宅用地499.95公顷,占总面积的33.43%。

  据悉,国土资源部还将继续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优先
考虑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的需要,各城市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土地使用结构,相应提高房地产供地比例。同时,严格控制高档住房的用地供应,继续停止别墅类用地的供应;进一步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提高普通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供应能力。

  此外,国土部门对不按出让合同进行开发的,要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达不到转让条件的房地产用地不得转让,切实防止“炒买炒卖”土地的行为;1年不动工开发收取土地闲置费,满两年不动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记者董伟)(责任编辑:康宁)(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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