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全省推广阶梯式水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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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7日10:03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林银来 本报讯“减少漏失,杜绝浪费,建设节水型城市。”昨日是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的第一天,记者从省建设厅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去年一年我省城市节约用水量6101万吨,相当于少建一座日供水16.7万吨的自来水厂和少建一座日处理13.4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节约3.8亿元投资资金。
然而,我省节水型卫生器具难推广,中水(经污水厂处理过的水)利用还是空白。下阶段,我省拟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阶梯式水价,以经济手段促进城市节水工作的开展。 据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省的有关文件规定,从2001年起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中,要用陶瓷片密封水嘴;推广应用一次冲洗量为6升的便器。否则,工程不得开工与验收,但目前只有厦门等少数城市执行此项政策。其次是中水的利用,我省还是空白。 据介绍,当前我省城市节水工作将主要从四方面入手:一是要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超计划超定额用水严格实行累进加价制度。二是积极开展污水回用工作,厂区绿化、滤布冲洗等用水必须采用回用水;污水处理厂位于市区内的,市政、环卫、绿化用水要优先考虑采用污水再生水。三是积极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现有建筑中安装使用的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要制定计划逐步改造。此外,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阶梯式水价,以经济手段促进城市节水工作的开展。 据悉,去年福州市开始实行阶梯式水价,居民生活用水每月在18吨以下的每吨价格1.2元,而水量超过25吨的每吨水价将按照2.4元计费,此举效果十分显著,福州市实行半年就节水433万吨。 | ||||||||